一直以來都很認同這樣的概念,但在台灣很多人會覺得不管怎樣都不會是自己的錯。
【優勝美地成立以來,一共有300多人墜崖死亡,掉進急流溺斃的更不計其數。這樣重大的傷亡數字並沒有改變他們的觀念──要接近大自然,就必須先了解大自然的危險。】
每次看到台灣一有哪裡發生了意外,當地政府為了怕麻煩就會在那邊設牌禁止,就是一種「我有說不行喔!你去了怎樣你自己要負責喔!」的心態。
但再多的警告牌都禁止不了沒常識又無知的人,而台灣會這樣做也是因為動不動就吵著要國賠的那些人,因為他們就會打著「你又沒說不能來」來怪罪政府,但危險的地方不能去,這不是常識嗎?
【只有你可以負責自己的安全。政府不能因為人們缺乏普通常識,又擔心國賠,而三令五申到處立牌破壞自然景觀。「死者為大」這種沒有是非的國賠式訴求,在這裡完全沒有市場。】
想要去冒險,想要去沒人的地方拍美照,都是你自己決定的,沒事的時候很開心,但為什麼出事的時候就要怪到別人頭上呢?自己的決定與判斷不就是要自己承擔嗎?
【再多的告示除了破壞自然景觀之外,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。唯一能夠阻止意外的就是普通常識。防止意外不能光靠警告牌,全世界最能防止意外發生的就是你自己。】
當然這不是叫大家不要去大自然,而是希望可以用自己的能力與常識來判斷,就算出事也要為自己的判斷來承擔,知道有危險不能去是本能也是常識,而不是要警告牌來告訴你啊!